淳安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
发布时间:2025-09-28 16:10 浏览次数:次
因工作需要,淳安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派遣至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淳安籍生源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
2.已取得普通高校、高校、自考、函授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户口在淳安的毕业生(以2025年9月18日的户籍为准)。
2.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26号(千岛湖初中正对面)(淳安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线)报名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填写《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报名者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凭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如单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该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规则另行通知。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本次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则按相关规定与淳安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薪酬待遇按我县编外用工文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本次招聘所有考生总成绩有效期为一年,2026年10月30日前,本次录用人员当中如有缺岗的,可从本次招聘未录用且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已取得普通高校、高校、自考、函授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户口在淳安的毕业生(以2025年9月18日的户籍为准)。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26号(千岛湖初中正对面)(淳安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线)报名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填写《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报名者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2)同一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凭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如单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该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本次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则按相关规定与淳安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薪酬待遇按我县编外用工文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本次招聘所有考生总成绩有效期为一年,2026年10月30日前,本次录用人员当中如有缺岗的,可从本次招聘未录用且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